法院强制腾房现场
日前,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东兴区人民法院强制腾退一处房屋。
据了解,冯某与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东兴区法院审理,判决蒋某将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枇杷街**号房屋恢复原状交付冯某,并支付租金、案件受理费及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未主动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蒋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拒绝接听法官电话,在向其送达《房屋腾退告知书》后,仍和法院玩“躲猫猫”。案涉房屋其中两间租赁给某汽车服务中心,与案外人的另一间门面相通,且涉案房屋为临街门面,较易引发群众围观,若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
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东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维多次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成立强腾小组,对潜在风险进行预判,并制定详细应对措施,对强腾步骤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制定周全执行行动方案,严控执行风险。
经过周密部署后,苏维带队到达执行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执行干警和法警按照前期制定的执行行动方案,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宣读房屋腾退告知书,划线警戒,清理现场物品,制作腾退清单,行动有序进行。其间,情绪较为激动的案外人试图阻扰强制腾退,执行人员对其释法析理,疏导劝解,最终有效制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
经过近3小时的强制腾退,案涉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点确认,并寄存到指定地点,房屋腾退完毕,执行人员将新换的房屋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
下一步,东兴区人民法院将以“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为契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