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合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调解座谈
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通过“法院 工商联”联合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隆昌本地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9月,原告隆昌某材料公司与被告某玻璃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售包装材料。但在原告公司按约交付货物后,被告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却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双方对剩余的16万余元货款一直协商无果,原告遂于2024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考虑到双方都是隆昌本地企业,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两家公司了解调解意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邀请隆昌市工商联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分析双方得失利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并释法明理。工商联调解员则充分发挥企业“娘家人”作用,从企业健康发展、诚信经营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经过共同努力,最终,两家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隆昌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隆昌市法院与市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协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本案是“法院 工商联”同心合力,协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缩影,下一步,隆昌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化法院调解平台与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应用对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